2015年9月30日下午14:30分在北院会议中心三号会议室,总务处就贵州省教育厅召开的全省食品安全会议精神,对学院饮食服务业经营户进行传达,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一些重点条目进行解读。
新的食品安全法处罚力度非常大,对于购买的原材料要求经营户向供货商索要相关发票以及向供货商索取售卖该原材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明,在加工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常见错误必须进行纠正,比如:有的工作人员在售卖过程中没有佩戴口罩,没有戴帽子等不规范的行为,一定要让经营户马上改正,一旦查实没有按要求统一着装的进行处罚,同时,在培训过程中,列举了很多食品安全事件案例,有的案例触目惊心,让各家经营户看后深受感染,总务处在此次培训过程中,对各家经营户特别强调饮食卫生,保证食品安全。
培训会会议现场